警巡院使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掌平理狱讼、警察别部、总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七品,掌警巡之事;判官二员,正九品,掌检稽失,签判院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掌平理狱讼、警察别部、总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七品,掌警巡之事;判官二员,正九品,掌检稽失,签判院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命妇封号。始见于晋。隋、唐用以封皇太子之女,视从一品。宋沿唐制。明、清用以封亲王之女。封号。晋朝公主封郡者称郡主。见《世说新语·贤媛》及注。唐代太子女为郡主,从一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·司封郎中
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,俗称局子,掌警巡捕盗,维护社会治安等。
官名。西汉卫尉的属官有旅贲令及丞。《汉书·百官表》颜师古注:“旅,众也; 贲与奔同, 言为奔走之任也。”至东汉废。
宋朝发催纲运官统称。三门白波发运司有催使促装纲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; 催纲,以三班臣以上充任;都大催纲,以京朝官充任。东南诸路水运有催辖纲运。通称催纲官。其官署称催纲司。官名。宋代三门白波发运司有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旧时,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,须解职,在家居丧,称守制。子为父母守制,居丧三年,丁忧二十七个月,其间不计闰,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,然后除服。出继为人后者,为所后父母居丧。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、曾祖父母承重
官名。即“山东清吏司郎中”。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三品中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二品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收藏南郊所用杂物。
使职名。唐朝后期藩镇出兵,一离本境,朝廷给出界粮; 每军以台省官一人为使,主供粮科,谓粮科使。代宗广德元年(763)郭子仪以第五琦为粮料使,给军食。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元和十三年(公元818年)七月,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