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治局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,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,作为设县的过渡。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,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六月二日公布的《设治局组织条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受省政府的指挥监督,处理本管区域内行政事务;其辅助人员有佐理员,并得酌用雇员。设治局与县政府一样,在不抵触中央及省的法令范围内得发布局令,并得制定单行规则,但须呈报省政府查核备案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,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,作为设县的过渡。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,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六月二日公布的《设治局组织条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受省政府的指挥监督,处理本管区域内行政事务;其辅助人员有佐理员,并得酌用雇员。设治局与县政府一样,在不抵触中央及省的法令范围内得发布局令,并得制定单行规则,但须呈报省政府查核备案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诸群牧使司兵马。
官名。即“内园使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委署领催”。
考问审查官吏称考案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栎阳令游自以大儒有名……贼取钱财数十万,给为非法;卖买听任富吏,贾(价)数不可知。证验以明白,欲遣吏考案,恐负举者,耻辱儒士,故使掾平鐫令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管理西陵陵寝三衙门之一。设于直隶易州 (今河北易县)。包括泰陵、泰东陵、昌陵、昌西陵、慕陵、慕东陵及崇陵等七处。设郎中四人,员外郎十五人,主事二人及读祝官、赞礼官、笔帖式等。掌西陵之判署文
官名,亦为政区名。秦代京畿地区由内史治理,即以官名为政区名,不称郡。辖境相当于今陕西关中平原。景帝时分为左右内史,号称左右辅。武帝时又分左右内史为京兆尹、左冯翊和右扶风三个相当于郡的政区,合称“三辅”
守疆臣吏泛称。汉朝亦指边郡太守。《汉书·杜延年传》: “后数月,复召拜为北地太守。延年以故九卿外为边吏,治郡不进。”镇守边境的官吏,也指边郡太守。《汉书·杜延年传》:“延年坐免官,削户二千。后数月,复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,为直兵曹长官。南朝宋七品,梁四班至流外七班,陈八品至九品。参见“直兵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中直兵曹”。
使职名。唐昭宗乾宁五年(898)京兆尹韩建请修复宫阙,奉帝归长安,遂以为修宫阙使,总诸道助钱及工材,以都将蔡敬思督其役,营葺长安,并亲临施工,按期峻工。
官制用语。按班秩阶品授官,称为叙阶。唐朝有二十九阶。叙阶之法,有以封爵,有以亲戚,有以勋庸,有以资荫,有以秀孝,有以劳考,有除免而复叙者。凡应入三品五品者,皆待别制而进之,不然则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