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诏条

诏条

皇帝诏书中的条款,即汉朝考核官吏好坏的六项条款,也简称“六条”。六条是:一条、强宗豪右田宅踰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。二条、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,倍公向私,旁诏守利,侵渔百姓,聚敛为奸。三条、二千石不卹疑狱,风厉杀人,怒则淫刑,喜则淫赏,烦扰刻暴,剥截黎元,为百姓所疾,山崩石裂,祆祥讹言。四条、二千石选署不平,苟阿所爱,蔽贤宠顽。五条、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,请托所监。六条、二千石违公下比,阿附豪强,通行货赂,割损正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监御史》:“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诏条察州,秩六百石,员十三人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汉官典职仪》云刺史班宣,周行郡国,省察治状,黜陟能否,断治冤狱。以六条问事。非条所问,即不省。”《汉书·鲍宣传》:“丞相司直郭钦奏:宣举错烦苛,代二千石署吏听讼,所察过诏条。”注:“师古曰:出六条之外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命大将军

    将军名号,王莽置,孔仁曾任此将军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
  • 司礼寺少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司礼寺”。

  • 膳部曹郎中

    官名。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膳部曹,“掌侍官百司礼食肴馔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
  • 中华民国参议院

    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初期中央立法机关。根据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的规定,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一月二十八日在南京成立。共到参议员或代理员四十二人,代表十七个省区:计广东、湖北、湖南、浙江

  • 国卿

    官名。诸侯的正卿,地位仅次于诸侯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二年》:“国卿,君之贰也,民之主也。”

  • 工科右给事中

    官名。参见“工科左给事中”。

  • 郡军府

    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时代,刺史常带将军,其佐吏除承汉以来的丞与功曹,主簿,诸曹掾、史之外,仿州军府之制,多置参军。其军事重地或郡当边区有少数民族者,亦置军府,如会稽、丹阳、吴郡、吴兴、琅邪、高阳、宣城、

  • 俸钞折色制

    明代俸禄制度,洪武时百官俸禄全给米,间以钱钞,惟九品杂职全支米。其后钞价日贱,又折米为布;布价又跌,官俸因此日薄。中叶以后官员俸给有两种支给办法,一为本色,一为折色。本色包括三项:即月米、折绢米、折银

  • 流人都督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苻洪载记》: “(石虎)以(苻)洪为龙骧将军、流人都督,处于枋头。”

  • 祗侯典

    公人名。又称“知后典”。宋代州役之一,主管收发州县之间的往来文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