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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判司封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司封司长官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定谥及先期戒本部赴集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封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
  • 却本堪布

    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。员额各一人,在宫内管理诵经、礼拜、供养等事,其对下对外的权力甚大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
  • 皮货所

    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二十九年(公元1292年)置大都皮货所,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置通州皮货所,各有提领、大使、副使一人。

  • 寺观监

    ①官署名。唐朝置,隶鸿胪寺,有监一员,掌寺观道士帐籍、斋醮之事;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废。②官名。唐朝鸿胪寺寺观监长官,置一员,太宗贞观 (627—649) 中废。

  • 太子备身别将

    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
  • 接伴副使

    见“馆伴使”。

  • 北面属国官

    辽朝北面官类名。辽境内,除契丹、奚各部外,尚有许多从属于契丹的部族,大者称属国、小者称部族。属国有大王、于越、左右相等官,部族则有节度使。统称属国官。一般以本族人为之,有时亦用契丹人统领。

  • 北馆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北馆令佐官。

  • 弹纠

    官制用语。也称纠弹,即由某些专司监察的官员对其他官员的违法、失职行为进行纠察、奏劾。《后汉书·史弼传》,“州司不敢弹纠,傅相不能匡辅。”《北齐书·唐邕传》:“其未经府寺陈诉,越览词牒,条数甚多,俱为宪

  • 宣政院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一品。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十一月,以释教总制院统领吐蕃事务,责任重大,宜加崇异,乃用唐朝皇帝在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的故典,改释教总制院为宣政院,以帝师领院事,掌全国释教僧徒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