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秦汉两朝指御史丞与御史中丞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秦时,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为御史丞,其一为御史中丞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,秦官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,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
官名,其义同“郎”,秦汉郎中令所属中郎、侍郎、郎中等都是郎官。除议郎外,凡郎官皆掌持戟值班,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或侍从左右。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,初令郎
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。魏晋南北朝或置,初无员额,后亦定员。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,无实际职事。唐高宗永徽五年(654)亦置,中宗神龙(705—707)以后大增,玄宗开元二年(714)悉罢,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
官名。一名内谒者令。西汉属少府,掌宫内卧具帷帐,有丞。东汉以宦者为之,秩六百石,名义上隶属少府,有左、右丞各一人。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内者长官,俸六百石,掌宫中布帐及诸亵物。左右丞各一人,从官录事一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51年)七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库伦办事大员公署章程》规定,其职权是:“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”。办事大员直接办事区域,与清代库伦办事大臣所辖相同,即以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普通六年(525)列为十雄将军之一,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。陈沿置,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法部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部务。
明朝于南京设四十九卫,负责南京防务。其中三十二卫分隶南京五军都督府,十七卫为亲军卫。俱听南京中军都督府节制,领所共一百一十八。各卫设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佥事等,与北京卫同。但永乐十八年(1420)后
官署名。清末军咨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陆路测量绘图,以及测量人员之教育。设司长一人,承发官一人。辖三角、地形、制图三科。宣统元年(1909),改称第四厅。
清朝雍正以后,凡皇帝上谕不由内阁明发,而由军机大臣机密寄发者,称为“密寄”,亦称“寄信”,外间官员谓之“廷寄”。详“廷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