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王府
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政务。豫王府设官如下:豫第大旗手,掌军中大旗,计一人。六部书,分掌政务,有豫吏书、豫户书、豫礼书、豫兵书、豫刑书、豫工书各一人。豫经历,主出入将命,计二人。通传,主管传达命令意见,有豫左一通传、豫右二通传至豫左七通传、豫右八通传,计八人。豫尉,即牌刀手,计六百人。豫伺,主侍服食起居,计二十八人。典官,掌典领各务:典豫袍一人,典豫厨一人,典豫舆一人,典豫乐一人。豫王府属官总计六百四十九人。
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政务。豫王府设官如下:豫第大旗手,掌军中大旗,计一人。六部书,分掌政务,有豫吏书、豫户书、豫礼书、豫兵书、豫刑书、豫工书各一人。豫经历,主出入将命,计二人。通传,主管传达命令意见,有豫左一通传、豫右二通传至豫左七通传、豫右八通传,计八人。豫尉,即牌刀手,计六百人。豫伺,主侍服食起居,计二十八人。典官,掌典领各务:典豫袍一人,典豫厨一人,典豫舆一人,典豫乐一人。豫王府属官总计六百四十九人。
清代国子监内部机构。掌办理满文奏折及往来文书,不设专职人员,由国子监堂官选派满、蒙助教及笔帖式数人管理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属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,统领契丹军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一种。康熙三十七年(1698)设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初无定额,雍正七年(1729)定员九十人,一等九人,每旗三人; 二等十八人,每旗六人; 三等六十三人,每旗二十一人。品
官名。南朝梁置,协助二庙令管理太庙、小庙日常事务的官员。官名,南朝梁武帝萧衍置,为二庙令之佐官,助令掌管二庙事务。参看“二庙令”条。
考试机关名。即“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朝国信所属官,负责祗应具体事务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谷物财赋储积支纳等事。隶运司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同隋朝。设使、副使、判、监、支纳诸官,秩正八品、从八品、正九品。官库名。金置,属转运司,掌储藏及出纳之事。设官有使,正八品;副使
参见“副司幄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大都南城警巡院,设于元成宗大德九年(1305)十一月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。秩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警巡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名。即录事参军。官名。亦称录事参军,晋始置,本为公府官,非州郡之职。掌总录众曹文簿,举弹善恶。后代刺史有军而开府者置之。自东汉起州吏有主薄,亦掌文书之事。隋初合并州军府与州府两系佐吏,于州唯置录事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