贡生
明清入府、州、县学就读者称生员,经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者称贡生。明清贡生名目不同:明朝有岁贡、选贡、恩贡和纳贡; 清朝有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; 均为正途出身。另有以捐纳获贡生者称例贡。
明清科举之制, 凡地方儒学生员取得升入国子监肄业的身份,谓之贡生。明代贡生有岁贡、选贡、恩贡和纳贡之分;清代则分为岁贡、恩贡、副贡、拔贡、优贡、例贡六种。前五种贡生均属正途出身,合称五贡。例贡由捐纳而得,不算正途。
明清入府、州、县学就读者称生员,经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者称贡生。明清贡生名目不同:明朝有岁贡、选贡、恩贡和纳贡; 清朝有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; 均为正途出身。另有以捐纳获贡生者称例贡。
明清科举之制, 凡地方儒学生员取得升入国子监肄业的身份,谓之贡生。明代贡生有岁贡、选贡、恩贡和纳贡之分;清代则分为岁贡、恩贡、副贡、拔贡、优贡、例贡六种。前五种贡生均属正途出身,合称五贡。例贡由捐纳而得,不算正途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宫典经局,掌经籍,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,改磨勘京朝官院置,差遣院亦并入。设知审官院二人,由侍御史知杂以上充任。掌考校京朝官殿最,定其官爵品级,分拟其内外任使,奏报皇帝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改为审官东院;
官名,民国时置,为民政厅长官,总理民政厅厅务。参看“民政厅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长秋寺中山署。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掌巫筮禳祷。《说苑·辨物》: “哀公射而中稷,其口疾不肉食,祠稷而善卜之巫官。”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左中丞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法律馆”。清末修纂法律机构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简派修律大臣,修订现行律例。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,以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。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,提调二人。下设
官名。即礼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礼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礼部郎中为司礼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礼部尚书》,参看“礼部郎中”条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属官,以内侍省官充任,掌国史院杂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