贰公
清朝内阁学士之别称。
清朝内阁学士之别称。
官名,周置,掌刑狱盗贼事。《周礼·秋官司寇》:“乃立秋官司寇,使帅其属而掌邦禁,以佐王刑邦国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,春官宗伯,夏官司马,秋官司寇,冬官司空,是为六卿,各有徒属
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征伐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春王城门校尉王况为震威将军。”
官名。金设此官,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。详见“交钞库”条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)始置,为贴职之一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南宋淳熙十五年(公元1188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署名。简称工关,又称工部分司。清朝工部所属之税关。顺治 (1644—1661) 初仿明工部抽分之制设。掌征通关竹木税,并兼征盐茶及商货税课,由工部营缮、都水二司稽核。雍正十年 (1732)达十四处,
官名。 清朝工部所属钱法堂之主官。以满、汉右侍郎各一人兼管,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永巷丞改名,任用宦者,员八人,其一为暴室丞。辅佐掖庭令管理宫女事务。东汉置左右丞及暴室丞各一员。三国魏沿置。北齐置一员,为掖庭署次官。隋朝置二员,正九品。初为掖
“工部尚书”省称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六部书之一,前期为燕、豫二王府属官。员额各一人,衔前分别冠“燕第”、“豫第”二字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后期为六爵属官,员额一人。参见“六部书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捕盗。设于诸府下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膳房长官。初置茶饭处,设总领为长官。乾隆十五年(1750),改饭房为外膳房。二十四年,改总领为尚茶正、尚膳正。尚膳正,额三人,正四品,主管膳房事。又,清朝陵寝官中亦设此职,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