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登闻鼓厅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法规的拟定、监督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管制、审核、立法、编篡四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
见“行营都部署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彰愍宫契丹、汉人军民之政,彰愍宫长官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内廷派驻在外都曹监察政务的官员。《魏书· 吕洛拔传》“后(吕)文祖以旧语译注《皇诰》,辞义通辩,超授阳平大守。未拜,转为外都曹奏事中散。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司法部。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。其职掌为:一、法院的设置、废止,管辖区域的划分、变更事项;二、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;三、律师事项;四、稽核罚金、赃物事项;五、司法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细民争讼。叶尔羌设一人。秩五品。
宋朝都督全称。参见“都督”。
文书名。平行文。始于唐,时尚书省诸司之间有所质询时使用。后代沿之。清朝府、州、县长官行文该管之佐贰官,两司首领行文厅、州、县均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