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朝刑部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、云南、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。各掌其分省刑名,量其繁简,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司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
官名。元置,为储政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秩正四品。
官名。元置,为太子的侍从谏议官员。《元史·百官八·东宫官属》:至正“九年冬,立端本堂为皇太子学宫。置谕德一员,正二品,赞善二员,正三品。”明代詹事府左右春坊各置赞善一人,从六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詹事
官署名。宋朝大晟府所属机构。参见“大晟府”。
官名,即御史中丞,详“御史中丞”条。
军事编制单位。(1)清代绿营兵制,以标为最高组织。参见“绿营兵”。(2)清末新军编制,标为军、镇、协之下的一级编制单位,下辖三营。相当于民国时期的团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领左右府,下统刀剑备身副都督,刀剑备身五职及刀剑备身等,掌侍卫皇帝左右。从四品上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官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直隶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使职名。金朝勋臣死后,皇帝派官员担任送丧柩车的执引前导,称发引使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法律编查会与修订法律馆,主管内部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