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起复

起复

①官吏因父母丧去职而重新被起用,称为起复。《晋书·卞壶传》:“遭继母忧,既葬,起复旧职”。宋朝文官父母丧制未终,朝廷起用,先授以武官,系衔添加“起复”二字,然后恢复原来官阶; 直接授以原官者,衔前亦加“起复”二字。明清两朝演为专指服父母丧期满后重新被起用者,服未满而起用者谓“夺情”。②革职降官及致仕后重新被起用,亦谓起复。《宋史·向子諲传》“初(张)邦昌为平章军国事,子諲乞致仕避之,坐言者降三官,起复知潭州。”


1、官吏有丧,服期未满而复用,叫做起复。《晋书·卞壶传》:“遭继母忧,既葬,担复旧职,累辞不就。”服期未满而起复,也称“夺情起复”或“夺情”。《北史·李德林传》:“寻丁母艰,以至孝闻,朝廷嘉之。裁百日,夺情起复,固辞不起。”后来,服满复用称起复,服未满而起用称“夺情”。

2、降官后复职,也称起复。《宋史·向子諲专》:“初邦昌为平章军国事,子諲乞致仕避之,坐言者降三官,起复知潭州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农工商部左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赞尚书整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
  • 曷苏馆路都统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统领本路军兵。设都统、副都统领司事。太宗天会七年(1129)置于东京曷苏馆。章宗明昌四年(1193)废。

  • 东面经略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军事机构。统领军马控制东面边要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四月,置于平州。设东面经略使领司事,以乌林答乞住充任东面经略使。同年八月罢。

  • 药园师

    官名。隋、唐太常寺太医署均置二员,唐朝为流外六品。京师以良田三顷为药园,选年十六种以上、二十以下庶人为药园生,业成者为师。掌药材种植与收采。流外官名。隋始置,属太医署,唐沿置,员额二人,为流外六品官。

  • 法制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即“法制院院使”。

  • 县门下掾史

    县门下吏名。汉置县门下掾与门下史,均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邵阳令曹垒碑》,其职掌为办理县廷内部事务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不载,而《晋书·刘卞传》有门下史。

  • 六宅使

    官名。唐朝于诸王府置。五代沿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

  • 十八侯

    指被封为侯的汉初十八位功臣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申以丹书之信,重以白马之盟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谓萧何、曹参、张敖、周勃、樊哙、郦商、奚涓、夏侯婴、灌婴、傅宽、靳歙、王陵、陈武、王吸、薛欧、周昌

  • 河渠令

    官名。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,一员,正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河渠署”。

  • 岩州营

    辽军名。怨军八营之一,因其兵士皆募自岩州,因以为名。参见“怨军八营都详稳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