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居注官
掌记载皇帝言行之官员。自汉朝以后,皇帝皆修记其言行的起居注。魏晋及南朝多以著作郎兼司其事。北魏设起居令史,又别设修起居注、监起居注等,始有专官。隋内史省(中书省)设起居舍人。唐、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,与起居舍人分掌记注。金朝设记注院,掌修起居注。元朝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。明初专设起居注官,后罢。清朝于康熙初设起居注馆,以日讲官兼充起居注官。以后日讲不行,起居注官仍带日讲衔,并成专职记注官,以翰、詹官充任。参见“日讲起居注官”。
掌记载皇帝言行之官员。自汉朝以后,皇帝皆修记其言行的起居注。魏晋及南朝多以著作郎兼司其事。北魏设起居令史,又别设修起居注、监起居注等,始有专官。隋内史省(中书省)设起居舍人。唐、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,与起居舍人分掌记注。金朝设记注院,掌修起居注。元朝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。明初专设起居注官,后罢。清朝于康熙初设起居注馆,以日讲官兼充起居注官。以后日讲不行,起居注官仍带日讲衔,并成专职记注官,以翰、詹官充任。参见“日讲起居注官”。
官署名。旧隶礼部仪凤司,皇庆元年(公元1312年)改隶徽政院,遂为章庆使司之属,掌音乐之事。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罢。
官名,其义同“郎”,秦汉郎中令所属中郎、侍郎、郎中等都是郎官。除议郎外,凡郎官皆掌持戟值班,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或侍从左右。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,初令郎
魏晋南北朝诸公、军府长官的泛称,相对本府僚佐、属吏而言。《魏书·辛纂传》: “稍转太尉骑兵参军,每为府主清河王怿所赏。”佐吏、幕僚称所属长官为府主。晋朝潘安仁(岳)《闲居赋序》:“今天子谅闇之际,领太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十月内蒙古要求自治,国民政府于次年颁布《蒙古地方自治办法》,有原则八项,其中有关自治组织机构的规定为:一、在蒙古适宜地点,设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
见“宝章阁”。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官名。即兵部尚书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兵部尚书参见“兵部尚书”。官名。见“夏官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右侍士上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周置,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所属,正二命。其职掌据《隋书·礼仪志》所载为“掌御寝北门之左右。并银甲,左执犀环,右执兕环长刀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翨氏下士二人,掌攻猛鸟如鹰隼之类。翨音翅,指鸟类翼及尾上长大之羽。北周仿此职置弋禽中士,正二命;弋禽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