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僧录
僧官名。辽于上京、燕京置僧录,主管佛教事务,以僧人为之。金设于路,理决僧尼辞讼。元沿置,为路僧录司的主官,其下有僧判。
僧官名。辽于上京、燕京置僧录,主管佛教事务,以僧人为之。金设于路,理决僧尼辞讼。元沿置,为路僧录司的主官,其下有僧判。
官名。清置,为“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”长官,见该条。
内命妇名。北周置,为皇帝之妾,与贵妃、德妃合称三夫人,后又改称三妃。
官吏失职而受责难。《左传·庄公二十二年》:“敢辱高位,以速官谤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清理俄人旧案处附设的检察所的主官,主管检察事务。
官名。疏附一辞出自《诗经·大雅·绵》:“予日有疏附”,其意为使下亲上。太平天国设置朝内疏附,为天朝典官,掌传递文书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明朝大多作为派遣官、役执行某种公务时的凭证,如兵票、火票、差票等。清朝沿之。中期以后,一些官署的官员常以此代替牌向下行文,成为向属下发布命令、指示的文书。
参见“监督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仁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诸殿帏幄之事。属著帐郎君院。
文书名。帝王封土赐爵、任免大臣的一种文书,因书于简册故名。亦称“策书”。参见“策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