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币总厂监督
官名。正副各一人,为造币总厂的正副主官。见“造币总厂”。
官名。正副各一人,为造币总厂的正副主官。见“造币总厂”。
司天散官名。金朝置。二十五阶之第三阶,秩从四品下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朝置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四品下,称钦授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锐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八年(1271),置司太原路,亦称太原按察司,设分司于西京。监治上都、兴和、德宁、净州、集宁、砂井、大同、太原、晋宁等路,设使、副使等。二十五年,移司于大同路,二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位在下班祗应下、进义副尉上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军大将为进武副尉,秩未入流。
官名。清末置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为农工商部副长官。见“农工商部”。
国民政府的直属机关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设置,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《法制局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草拟并修订法律条例案;二、保存法律、条例的正本;三、整理及刊行现行法规。设局长一人,管理
官名。辽朝大详稳司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大详稳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拟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吏部及转运司每季注拟一次,称集注,又称四时选。宋代注授官员差遣的方法之一。吏部四选,川广定差等注授选人差遣窠阙,每季注集一次,故亦称四时选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四《陆绍墓志》: “(绍) 曾祖大羽真、南部尚书、使持节、散骑常侍、都督诸军事、定州刺史,酒泉公。”参见“羽真”。
明朝卫所制度。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,分千户所、百户所。参见“千户所”、“百户所”。官署名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,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,多以所为称,后渐改为局。如初设劝业所,后为实业局,初设劝学所,后为教育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