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公
左、右拾遗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拾遗(今正言)为小谏,又曰遗公”。
左、右拾遗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拾遗(今正言)为小谏,又曰遗公”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员额二人,正六品。掌太后宫门警卫。
宋代文武官员可以按相应的级别对换文武本官阶,称之为文武换官。此制始于太宗时,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(公元1010年)定文武换官须通过考试,诸司使副、三班使臣欲换文资者并试时务策三道, 换武职者问以边事。旋
官名。又称“李”或“理”。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。周朝设置或称“士”或“司寇”。《鹖冠子·近迭》:“苍颉作法,书从甲子,成史李官。”陆佃注: “成史,盖以狱成告于正者。李官,士师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诸官寺属吏,掌计算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下,唯尚书算生高一阶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郁人下士二人,掌管裸器,凡祭祀和接待宾客行裸礼,把捣煮好的郁金渗和在鬯酒里,装在彝里陈设在行礼的地方。北周因之置掌郁中士,正二命,掌郁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
军官名。民国时期军事机关和部队中设置,为所在机关和部队的幕僚长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,三国魏、晋皆定为五品,南朝宋八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从五品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功曹史,陈沿置。北齐王府亦置此职。参见“王府功曹参军事”。
武臣无职事或寄禄者。隋朝置上柱国以下十一等散实官,六品以下翊军等四十三号将军为散号官; 高祖开皇六年(586)又别置武骑以下八尉,正六品至从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皆罢,置建节以下等八尉,正六品
见“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