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南朝梁、北齐皆置。梁时隶大长秋寺; 北齐隶长秋寺; 司宫闱之职。参见“奚官令”、“奚官丞”条。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守宫人疾病、给药、及丧葬等事,属大长秋。《隋书·百官上·大长秋》:“大长秋
官名,三国蜀置,为参军之长,掌参谋军事,为丞相府高级属吏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仪传》:“初,仪为先主尚书,琬为尚书郎,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,仪每从行。”
宣抚判官简称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举叙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。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东宫警卫机构。唐垂拱元年(公元685年)改左右监门率府为左右鹤禁卫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官名。三国魏王国置。员一人,六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辅佐。员一人,六品。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吴国军制百人为行,行的长官称行头。《国语·吴语》: “陈士卒百人以为彻行、百行,行头皆官师。”
官署名,民国置,为一省最高警务机关,直属省政府,掌理全省警察事务。设处长一人,总理处务并指挥、监督所属职员及全省各警察机关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一月二十三日公布《各省区警务处组
宋朝阁名。仁宗庆历元年(1041),以寿昌阁改名。嘉祐八年(1063)英宗即位后,藏仁宗御书、御制文集于阁内。治平四年(1067)神宗即位,以英宗御书附于此阁,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恩数与龙图阁同。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