邸官
官名。即“进奏官”,又称邸吏。
官名。即“进奏官”,又称邸吏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,为东宫侍从武官。多为起家官。北齐亦置。
官名。即金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金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参见“王国三令”。
清代太仆寺内部机构。左右司各设员外郎满州、蒙古各一人,主事满州、蒙古各一人,掌考核左右二翼马厂马匹之数而计其功过。属官有笔帖式五人,司书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,以学士充任,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)置,以内侍充任,掌引洛水入汴河工程。三年,改为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。参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
“江南诸道行御史台”的简称。
官署名。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(1403)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