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司天台所属未授职事者。员额五十人。《金史·百官志二》注:“未授职事者,试补管勾。”
官名。宋置。见“客省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亦是减省官员方式之一。如经筵讲官,起居注官,武英殿、国史馆及修书各馆官员,皆无额设,各由翰、詹、坊、局官员以本职兼充; 翰林院掌院学士,本系专官,例由大学士,尚书
即“拜他拉布勒哈番”。
见“三旗包衣前锋营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。全称为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。以内侍都知押班或主管步军司公事充任,为军器所长官。
官名。掌郊庙祭祀杂役。三国魏置,隶太常属官太庙令,八品。两晋、南朝沿之。北魏分太常斋郎与祀官斋郎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前者为从七品中,后者九品中。唐朝太常寺置太庙斋郎(后归宗正寺)一百三十人,
①官署名。东汉灵帝(168—189)置,积蓄私藏,收天下之珍,以宦官掌之。三国魏沿置,以中署监为长官。南朝宋后废帝(473—477)初,省御府而置,隶少府所统右尚方令,掌作御刀、绶剑及诸玩好器物。南朝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佐理重要机密财政事件,审定全国通年出入款项,经理本部职员进退升转并本部经费诸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名。又称“受卷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掌士子考卷之检查收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