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国文学吏
官名,汉置,凡指郡国文学掾、史,也简称郡国文学,为郡国佐吏,掌郡国学校、教授诸生和礼仪教育等事,没有固定人数,俸百石,位在诸曹掾史前。掾为正,史为副,掾在史前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,除郎中、太子舍人至王家郎、郡国文学吏。”
官名,汉置,凡指郡国文学掾、史,也简称郡国文学,为郡国佐吏,掌郡国学校、教授诸生和礼仪教育等事,没有固定人数,俸百石,位在诸曹掾史前。掾为正,史为副,掾在史前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,除郎中、太子舍人至王家郎、郡国文学吏。”
官署名。明清掌管观测天文、气象、编制历书之机构。明洪武三年(1370)改司天监设。置监正、监副为正、副长官,所属有主簿,五官正、五官灵台郎、五官保章正、五官挈壶正、五官监候、五官司历、五官司晨、漏刻博
监察御史里行、殿中侍御史里行等简称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有监察御史里行、殿中里行等,都不是正官,无员限数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西路兵马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膳所,置典膳正一人,秩正八品,掌祭祀、宾客、王和妃的膳羞。其副职有典膳副一人,秩从八品,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裁革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、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,相当于地方审判厅。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。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。各地审判处设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君主近侍大臣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:“季氏以公鉏为马正”, “(公鉏)又出为公左宰”。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说:“故公鉏氏富,又出为公左宰。”即出仕于鲁君,
官吏辞职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陈蕃传》:“以谏不合,投传而去。”注:“传,谓(官)符也。”投传,丢下官符。
即“绫锦院使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侯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