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合称,即丞和掾。丞指郡丞,为郡的副长官,佐郡守治郡;掾指诸曹长官,各掌其曹事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“入守左冯翊,满岁,称职为真。岁余,不肯出行县,丞掾数白:宜循行郡中,览观民俗,考长吏治迹。”
官名。清末地方劝学所之主管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禀承该管长官办理劝学所一切事务,兼充县视学。
官署名。即太子率更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率更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率更寺为司更寺,率更令为司更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负责漕粮监押运输等。详见“漕台”条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武帝纪》太康元年(280): “六月丁丑,初置翊军校尉官。”唐彬自右将军征拜,地位与北军五校尉同,大驾出行时,与五校并行护驾,东晋初沿置,后罢。南朝宋置为“东宫三校”之一。武官名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置于各舰,由一、二等官充任,掌医疗事务。
内侍阶官名。金、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四阶第八阶,从五品。官名。金代内侍官,正七品下,称通御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又作“右令”。春秋战国楚置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郤宛直而和,国人说之。鄢将师为右领,与费无极比而恶之。”军事机关名,隋朝置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左右领左右府,各大将军一人,将军二人,掌侍
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官。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亦称“牌文”。清制,凡六部行文各道府以下,各省督抚行文司道以下,司道行文府厅以下,府厅行文知县以下,提督行文副将以下,总兵行文参将以下,副将、参将行文所辖游击、都司以下均用之。另,经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