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四帐都详稳司”。
①难治之县。《后汉书》卷五《安帝纪》: “诏曰: ‘自今长吏被考,竟未报。自非父母丧,无故辄去职者,剧县十岁、平县五岁以上,乃得次用。”②金朝县的等级名。凡户口在二万五千户以上者为剧县,又称次赤。设令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角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参见“判录司”。
春秋时晋国的小吏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皂隶食职。”
官名,金朝置。从五品,掌给宫中诸色工作。其下有令,从六品;丞,从七品;直长,正八品;收支库都监、同监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置,为祗应司的主官,见“祗应司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课税所。元朝太宗二年(1230)置,共分燕京、宣德、西京、太原、平阳、真定、东平、北京、平州、济南十路,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,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。长官为正、副使。
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。② 见“监临”。
职官封号。西夏授与中品官,与办式同一等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