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什哈辖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御前侍卫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御前侍卫”。
同“时见”。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时会,以发四方之禁。”郑玄注:“时会即时见也,无常期。”参见“时见”。
亡国的王,即亡国之君、亡国之主。《后汉书·陆康传》:“岂有聚夺民物,以营无用之铜人;捐舍圣戒,自蹈亡王之法哉!”
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大都四窑场,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以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所属有南窑场、西窑场与琉璃局,各设大使、副使为正副主官。
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用1933年)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规定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委任公务员:一、经普通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委任职,
官名。明清宗人府、都察院、通政司以及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、府所属经历司之主官。掌往来文移之事。每司设一至二人不等。明朝宗人府、都察院、通政司所属者分别为正五品、正六品、正七品,清朝则为正六品、从六品、正
见“盛京将军”。
西周天子在宗庙册封臣子,受命者接受册命时站立的位置。《楚簋铭》: “王各 (格) 于康宫,中倗父内又 (右) 楚立中廷,内史尹氏册命楚。”
官名。明末置。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,赐上方剑,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。权在总督、巡抚之上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拟骁雄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