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史
宋朝胥吏名。徽宗政和三年(1113),董正州军胥徒府史之名,废子城使等职名,改置都史、副史、介史、公皂、衙皂、散皂、上隶、中隶、下隶。
宋朝胥吏名。徽宗政和三年(1113),董正州军胥徒府史之名,废子城使等职名,改置都史、副史、介史、公皂、衙皂、散皂、上隶、中隶、下隶。
官名。三国两晋诸公、军府皆置长史,为幕僚之长。府主出征,则权置留府长史,掌留守府事。《三国志· 徐奕传》: “太祖征孙权,徙为留府长史。”《后主传》: “以丞相留府长史蒋琬为尚书令,“总统国事。”官名
官署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招集析居从良还俗僧道,编籍人户为怯怜口,置总管府。十四年(公元1277年)以所隶人户善造作,拨隶中宫。十六年(公元1279年),立织染、杂造二局,各设提领所以司徭役
参“蕃汉二字院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供府署,属光禄寺,掌供御衣服玩弄之事。设令及丞为正副主官。
签书枢密院事省称。
王名,汉时匈奴置,地位仅次于单于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单于既得翕侯,以为自次王,用其姊妻之,与谋汉。”注:“师古曰:自次者,尊重次于单于。”
官名。秦朝始置,汉因之。晋置二人,南朝宋、齐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,定位三班,陈因之。北朝北齐亦置,隋置二人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中沿置二人,正八品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减一人
清朝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之总称。即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。以五贡资格而获官者,均属正途出身。
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,相对低爵而言。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,其地位与县令、丞相等。入汉因之,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,七大夫(即公大夫)、公乘以上皆为高爵,得食邑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。掌校阅、缮写“汉本房”翻译“通本”之满文贴黄,并负责一切满文缮写。同时掌管实录库及皇史宬收藏,每日进呈实录收发、增注王公世爵“皇册”(“世袭官员册”)、收贮八旗世爵家谱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