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司工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都邑工程营造的工官之长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八五号: “平阴都司工。”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都邑工程营造的工官之长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八五号: “平阴都司工。”
官名。晋设此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治书侍御史》:“泰始四年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。官名,晋太始四年(公元268年)置,员额一人,品
明清学校制度之一。每届乡试之前,由各省学政巡迴所属举行考试。凡欲参加乡试之生员,先要通过此种考试。考试合格者,方准应本省之乡试。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即“科考”,见该条。
唐代指门下省(左掖)中书省(右掖)。《新唐书·权德舆传》:“德舆独直两省,数旬一还舍,乃上书言:左右掖垣,丞天子诰命……重要之司,不宜久废。”参看“门下省”、“中书省”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统一天下道路及度量衡器具的标准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合方氏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达天下之道路,通其财制,同其数器,壹其度量。除其怨恶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(196),曹操置,掌屯田事务。职掌及僚属同典农中郎将,唯任稍低,郡国大者置中郎将,小者置此,秩比二千石。三国魏沿置,六品。元帝咸熙元年 (264) 罢诸田官,遂改任太守。吴诸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大将、军将名籍,按其劳绩等第而定其服役时限。设管辖官二人,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、押班充任。
官名。五代设置,主持开封府政务。《五代史·王朴传》记王朴迁左谏议大夫,知开封府事。参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皇太后帐祇应诸局之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为属官,又分左、右,掌管司法事务。北齐诸州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分左右,掌司法。其后,北齐诸州也置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中署长官,七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中署长官。详“中署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