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金朝属永丰库,掌生熟铁钉线。设都监二员领院事,不设攒典。
即“壮达”。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请简。掌承院长、副院长之命总理秘书厅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其品衔各有不同。以四品充任者为宫殿监都领侍衔,五品者为宫殿监正侍衔,亦有以七品“执守侍”充任者。内务府敬事房设四品总管一人,五品总管二人,六品副总管六人,七品执守侍委署总管无定
考试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公布《文官考试法草案》和《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》,规定文官普通考试由中央和地方分别办理。中央各官署及其直辖各地方官署需要人员时,由各官署长官就署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太宗淳化五年(994)改为国子监直讲。后复置,以幕职州县官充任。掌以经术教授学生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宦官名。隋朝内侍省置二员,正五品上;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内承奉,隶长秋监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复名内常侍,置六员,通判内侍省事,正五品下。宋朝为内侍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班
清朝宫内刊刻书籍之所。隶内务府。康熙十九年(1680)设武英殿造办处,雍正七年(1729)改称修书处。设管理王大臣,无定员,下设内务府兼管司员二人及正监造员外郎、副监造副内管领、委署主事、库掌、委署库
官吏阶位。如官衔、军衔。《正字通》:“衔,官吏阶位曰衔。《语林》曰:‘近代选曹补授,先具旧官于前,次书拟官于后,新旧相衔也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