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春秋晋置。省称“公族”。掌公子及卿大夫子弟的教训。《左传·成公八年》: “荀家、荀会、栾黡、韩无忌为公族大夫,使训卿之子弟共俭孝弟。”②十六国时赵置。掌管担任朝官的士族事务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(
监狱名,属少府。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昆台。有令、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与宁远将军等同班,代旧宁朔将军。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,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三班,与宁远、明威
官名。明末置。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,赐上方剑,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。权在总督、巡抚之上。
(1)明清时科举考试方式之一。为初级入学考试的第一阶段。在本县礼房报名,须填具三代履历、籍贯,并以同考五人互结,复请本县廪生五人作保,方准应考,由本县县官考试。如属于散州籍者,初试即由本州州官考试,属
“河南等路行中书省”、“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”的简称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。翰林院、詹事府衙门官员之额定编制,有此称谓。翰、詹官员一体,互相升转。由修撰、编修、检讨升用者,以赞善为初阶,故赞善以上官缺统称坊缺。清制,翰、詹官员升转分为内班、外班拣选。翰、詹官员
官名。南朝梁置,位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。
学官名。金置于女真州学,掌教金族子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