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都官

都官

①即“中都官”, 泛指设京师、直属朝廷的官署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厩苑律》: “内史课县,大仓课都官及受服者。”②即“都官从事”。③十六国大夏及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,设尚书为长官。南朝领都官、水部、库部、功论四郎曹,职掌军事刑狱、徒隶狱囚、水利河工、库藏、官吏考课。时起部所掌土木工程,亦常由都官、左民分治。北齐领都官、二千石、比部、水部、膳部五郎曹,职掌制定律令法制、纠劾违法、水利工程、舟船津梁、宫廷百官膳食等务。隋初沿置,领都官、刑部、比部、司门四郎曹,职掌以法律刑狱为主,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名“刑部”。④ 尚书省郎曹之一。魏晋南北朝皆置,设郎(郎中、侍郎)为长官。掌刑狱徒隶、劾治违法案件,遇战事或佐督军事。北齐专掌京畿以内刑狱诉讼。或说三国魏隶尚书左仆射,西晋隶三公尚书。南北朝隶都官尚书。隋初沿置,设侍郎二员为长官。文帝开皇三年(583)以后称都官司,隶刑部,历朝因之。掌官私奴婢名籍配役及其有关事务,后又增设员外郎为次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郎、承务郎为长贰,唐高祖武德三年(260)改制郎中、员外郎。掌全国官府奴婢名籍配役及部曲客女之政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仆,咸亨元年(670)后闲简无事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唯置判都官事一员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,郎中、员外郎皆为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掌全国徒流、配隶、吏役之政,主管在京百司无选限公人名籍、补换、更替,总州县应募役人数,登记各地编配、羁管人员名册,及军大将(副尉)阙额、招收、转补、停放等事。辖吏籍、配隶等四案。设郎中、员外郎为长贰,亦或者并郎官。南宋辖差次、磨勘、吏籍、配隶、知杂五案,孝宗隆兴元年(1163)以后兼领比部、司门事。明初置为刑部四属部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分四部为十二部,遂罢。


官名。汉朝司隶校尉的属官有都官从事,掌管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蔡质《汉仪》:“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,与三府掾同。”《博物记》:“中兴以来,都官从事多出之河内,掊击贵戚。”三国时曹魏设尚书都官郎,佐督军事。晋设都官曹,其长官称都官郎,掌管军事刑狱。南朝刘宋置都官尚书,领都官、水部、库部、功论四曹,“都官主军事刑狱,其余曹所掌,各如其名”。北齐也置都官。隋朝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,统管都官郎中等,掌管畿内非违得失等事。唐朝设都官郎中,掌配役隶,簿录俘囚,以给衣粮药疗,以理诉竞(强横)雪冤。宋朝也设都官郎中,掌管徒流配隶等事。元以后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、《晋书·职官》、《宋书·百官上·尚书令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中、下·尚书省》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都官郎中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刑部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考·司隶校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盐官长

    官名,汉置,掌收盐税。出盐多的郡县置令,其次置长,皆有丞,秩次如县、道。参看“盐官令”条。

  • 集贤殿侍读学士

    官名。唐设集贤殿书院,置侍读学士,备皇帝质问史籍疑义。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集贤殿书院》:“(唐)玄宗尝选耆儒,日一人侍读,以质史籍疑义。至是。置集贤院侍讲学士、侍读直学士。”集贤殿侍读学士,即集贤殿书院

  • 筹办海军事务处

    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承陆军部海军处而设,掌筹画成立海军基础事宜。置筹办海军大臣二员,以掌其事。初分参赞厅、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及医务五司。二年,改军制、军政、军学、军防、军医、军枢、军储、

  • 辅佐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使帅师而行,请承。”

  • 四府掾

    官名,指大将军府掾,太尉府掾,司徒府掾,司空府掾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二月,荆、扬二州人多饿死,遣四府掾分行赈给。”

  • 小司射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司射司次官,佐司射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射下大夫”。

  • 南京守备太监

    官名。明洪熙元年(1425)始置。为司礼监外差。初置一人,后增正、副二人,正德(1506—1521)、嘉靖(1522—1566)间多至四员。掌护卫留都、兼辖孝陵神宫监, 位在南京守备之上。宦官职名。明

  • 平东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置,吕布曾任之。三国魏时与平西、平南、平北将军合称四平将军,权任很重,多持节都督或监某一地区的军事,有时亦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。两晋沿置,魏、晋皆三品

  • 卫千总

    官名。清朝绿营军官。正六品。隶于漕运总督所辖各卫。掌督率运员,领运漕粮。参见“千总”。

  • 中卫大夫

    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置,为武臣及内侍阶官,取代旧武阶官引进使及内侍阶官宣政使,从五品。金朝为内侍阶官,二十五阶之第九阶,从五品下。元朝沿置,十四阶之第四阶,正四品。明洪武四年 (1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