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都护

都护

官名。汉朝有“西域都护”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孙权曾以其侄孙皎为都护、征虏将军,代程普镇守夏口。三国吴又别置左、右都护,蜀分置中、左、右,皆掌军事。唐朝于边境地区置大都护府与上都护府,长官分别为大都护,从二品; 都护,正三品。另有副大都护、副都护等。管辖境内军政及各族事务。中唐以后,渐名存实亡。宋朝寄禄官有上都护、中都护、副都护,不常除授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,置陇右都护,以熙河兰会路都监充任,于湟州设都护府,职掌同沿边安抚司。明初金吾侍卫亲军都护府置,从二品,掌各亲军卫。后置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,罢都护府,遂废。


官名。汉宣帝时置西域都护,都护南北道三十六国,为驻在西域地区的最高长官,本为加官,后废;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复置。晋、宋以后,也有此官,以当边远、征讨之任,其职权与汉朝不同。唐朝自太宗至武则天,先后置安西、安北、单于、北庭等六个大都护府,每府大都护一人,二品;副大都护二人,从三品;都护,正三品;副都护,从四品。都护掌统诸蕃。抚慰、征讨、叙功、罚过,总判府事。元朝都护府,有大都护(从二品)、同知、副都护等,掌管旧州城及畏吾儿(维吾尔)之居汉地者的诉讼事件;后来改领北庭都护府。参看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大都护府》、《元史·百官五·都护府》、《通典·职官州郡上·都护》注,及“大都护”,“大都护府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礼房

    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,为其办事机构五房之一,分主刑、礼众务,设堂后主书三人,掌行遣文书工作。

  • 中黄门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掌皇宫黄门之内诸伺应杂事,持兵器宿卫宫殿,为服役于宫廷中的低级宦官。名义上隶属少府,无定员。东汉宦官专权,其职任稍重,位次小黄门。魏、晋沿置,隶属不详。东晋南朝省。十六国汉(前赵)、南燕

  • 外城预审厅

    官署名。同“内城预审厅”,见该条。

  • 郡客曹

    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晋置,《彭祈碑阴》有客曹史,掌宾客之事。

  • 法曹史

    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位在法曹掾下,掌佐法曹掾主邮驿科程事。其后,魏晋等沿置,掌刑狱罪法事。隋以后无。

  • 印票

    文书名。亦称“照票”。清朝之下行文。凡皇帝谒陵、巡幸或皇子等外出,每日须向沿途所在地方官支领柴炭等物,即以此为凭证。

  • 公主舍人

    (1)官名。汉代公主的属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》有“平阳公主舍人周长孺”,颜师古注:“舍人,家人也,主家事者也。”(2)杂任职名,唐置,属公主邑司,员额二人,佐家令埋公主家事。

  • 太子太傅丞

    官名。太子太傅属官,两晋、南朝皆置。晋、宋七品,梁五班,陈七品、六百石。

  • 大比

    选官制度。始见于周。定每三年一次。《周礼、地官、乡大夫》: “三年则大比。考其德行、道艺,而兴贤者、能者。”宋、元、明、清诸朝沿用以称乡试,每三年一次,于子、卯、午、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及京师举行考试,

  • 大都督

    官名。① 高级军事长官。三国吴、魏初于战争时临时设置,作为加官。《三国志·陆逊传》:“黄武元年(222),刘备率大军来向西界,(孙)权命逊为大都督,假节,督朱然、潘璋、宋谦、韩当、徐盛、鲜于丹、孙桓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