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。《梁书·何敬容传》:“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,夜盗官米,为禁司所执,送领军府。”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领本部承政厅事宜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象胥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象谞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象胥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。置司河州 (今甘肃临夏)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治中各一员。下辖税务提领及宁河县官脱脱禾孙、弓甲匠达鲁花赤等官。
官名。汉代置,属京兆尹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记张敞“使贼捕掾絮舜,有所案验。”颜师古注:“贼捕掾,主捕贼者也。絮,姓也。”
官名。唐玄宗时始置,五代后梁沿置,为诸司使之一,掌内库弓矢刀箭。北宋初尚实莅其职,真宗时成为武臣阶官名号。官名。唐置,以宦官充任,掌监弓箭的储藏出纳之事。宦官吐突承璀、魏弘简都曾任此职,并升任神策中尉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参见“主客郎中”、“主客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掌邦国都鄙土地政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土均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” “掌平土地之政,以均地守,以均地事,以均地贡,以和邦国都鄙之政令刑禁; 与其施舍礼
见“监试”。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,掌监试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