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扣发官员俸饷,以年月为差,分为七等: 即罚俸一月、二月、三月、六月、九月、一年、二年等。因公罪罚俸,准以其记录,加级相抵销; 私罪罚俸,皆为实罚,不准抵销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调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宋朝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省称。
武官名。金置,属诸总管府、节镇兵马司, 见“兵马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突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。从六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突属官,秩从六品上,掌警卫宫廷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、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,相当于地方审判厅。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。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。各地审判处设
选官制度。唐朝前期,参加吏部或兵部主持铨试的选人分为三组,尚书一人主持六、七品选,称作尚书铨; 侍郎二人分为两组,主持八、九品选,分别称作中铨和东铨,故曰三铨。睿宗景云(710—711)时始通其品而铨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兵中士四人,掌管兵械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矟中士,正二命;司矟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官名。即牛羊丞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武候率下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官名。见“武候率下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