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督军马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都督(4)。”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都督(4)。”
官名,俸千石,掌司空府诸曹事,地位仅次于司空公。详“司空”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置,为京师警察厅的长官,次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布的《京师警察厅官制》并规定总监为执行法律、教令、或依法律、教令的委任,有发布单行警察章程之权。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,置为属官,正七品,具体职掌不详。洪武元年(1368)罢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为公主属官,管理公主家中诸事务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饰灯结彩等事。
清朝从举人中选官的一种制度。清制,举人经会试三科未录取,即由礼部分省造册,咨送吏部,钦派王大臣面试拣选,称“大挑”。始于乾隆十七年(1752),每六年举行一次,十取其五。选取者分二等,一等以知县用,称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西汉初年诸侯王封国的边郡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请诸侯之罪过,削其支郡。”颜师古注:“支郡,在国之四边者”。汉朝的行政区划是州、郡、县、乡。西汉初年诸侯王的封地很大,有的封地千里,辖郡很多,其封国的边沿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详刑、详谳、宣黄、分簿、奏表五案,掌奏劾命官、将校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请谳之事。
①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八年(1271)分京城侍卫亲军为右、左、中三卫,皆秩正三品,以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为正、副长官。负责宫禁侍卫以及皇帝出行时扈从,并兼屯田。下辖镇抚所、行军千户所十个、弩军千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