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纲司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都纲。武宗至大四年二(1311)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都纲。武宗至大四年二(1311)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廷祭祀祝祷、供香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设三十人,内司香长六人,以府属佐领、管领下妇人充任。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三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。
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即堂除,见该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武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即有此种规定,如《汉书·贡传禹》记孝文帝时,吏坐赃者,禁锢不得为吏。唐代亦有对犯赃者任官的限制规定,如开元十年(公元722年)三月诏:“内外官有犯赃至解免以上,纵缝赦免,并终身勿
将军名号,汉灵帝中平四年观鹄自称平天将军,攻桂阳,被长沙太守孙坚杀死。见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。
宋朝官员考选方式之一。凡选人(包括荫补得官、同进士出身与特奏名者)及宗室子弟须赴吏部流内铨或吏部长官厅考试,合格者始注文职差遣,称铨试。
东宫官署。掌皇太子医药、诊视。北齐置,属太子门下坊,设监、丞为长贰。隋沿置。唐初因之,后属太子左春坊,设郎、丞为长贰,下设侍医、典药、药童等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武候置,为十二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统诸鹰扬府府兵; 置护军四员,掌副贰将军,寻改武(虎)贲郎将,又置武(虎)牙郎将六员,有长史、录事参军,司仓、
官署名。明、清礼部四司之一,简称“主客司”。明初沿前制,于礼部设主客部。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部为清吏司。掌土司及诸蕃朝贡接待、赏赐之事,兼提督会同馆。初设郎中一人、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,分掌司
官名。五代、宋朝军一级统兵官,位在军都指挥使之下。武官名。见“军都指挥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