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司
官名。梁置,为地方下级官吏。《梁书·安成康王秀传》:“六年,出为使持节、都督江州诸军事、平南将军、江州刺史……及至州,闻前刺史取征士陶潜曾孙为里司,叹曰:‘陶潜之德,岂可不及后世!’即日辟为西曹。”
官名。梁置,为地方下级官吏。《梁书·安成康王秀传》:“六年,出为使持节、都督江州诸军事、平南将军、江州刺史……及至州,闻前刺史取征士陶潜曾孙为里司,叹曰:‘陶潜之德,岂可不及后世!’即日辟为西曹。”
官名。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,一人,正九品,掌陈仪式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罪名。指官员或诸侯王、列侯违抗、搁置皇帝诏命。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、诅诽之法,多从重判处,或至于死刑。
学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五年 (1106),以州、县小学学长改称。《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》规定,州、县小学设职事小长一人,学生三十人以上则增设一人。官名,汉时大夏置,为城邑长官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(大夏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。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,省和直辖市设立者,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。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,由校长聘任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南枢密院,掌文翰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林牙”和“林牙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魏书·尔朱度律传》:“元晔之立,以度律为太尉公、四面大都督,封常山王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尚书左选置,掌拟定文臣升朝官以上内外差遣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“匠人建国”。北周因此职置内匠上士,正三命;内匠中士,正二命。掌京城建筑之事,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。
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