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紫将军
指加授金章紫绶的将军,位在假银章青绶的光禄大夫之上。
指加授金章紫绶的将军,位在假银章青绶的光禄大夫之上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七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一人。掌审查决算事项。
官署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尚书省户部长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户部复以尚书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。掌白塔信炮之鸣放事。若有警,得旨后则鸣炮。九门之炮闻声即应。官兵闻炮则集合候旨。总管下设监守信炮官、领催、炮手等。官名。清制,在京城白塔山设信炮五位,内九门
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各学系各设主任一人,办理本系教务,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;独立学院各系主任由院长聘任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,一人,初为正六品,后改正八品,掌王府祭祀、宾客及王、王妃膳食之事。
①春秋战国时司徒别称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疏:“武陵太守星传曰: 三台,一名天柱。上台司命,为太尉; 中台司中,为司徒; 下台司禄,为司空。”②即尚书省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、武则天长安三年(7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二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户部,并以一人管理后湖黄册库。
宋朝官场用语。即百官按规定轮流面见皇帝,指陈时政得失、条举利害急务。通常五日一对,每次一人。是皇帝了解下情的途径之一。
官名。清朝特设劝谕化导风俗之官。雍正九年(1731),以征准噶尔,陕西、甘肃当师行道,任饷,故命兵部尚书史贻直为陕西宣谕化导使,偕侍郎杭奕禄前往。乾隆(1736—1795)间,以两江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