钤记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。木质。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。
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。《清会典·铸印局》:“文职佐杂,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,所用木钤记,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。各府州县僧道阴阳医官等钤记,亦如佐杂之例。”地方长官委派办事的机关或人员,也用钤记,率由委任者鐫发。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。木质。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。
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。《清会典·铸印局》:“文职佐杂,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,所用木钤记,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。各府州县僧道阴阳医官等钤记,亦如佐杂之例。”地方长官委派办事的机关或人员,也用钤记,率由委任者鐫发。
官名。汉代廷尉有此官,掌刑法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、左右监,秩皆千石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:“正、左监各一人;左平一人,六百石。”注:“掌平决诏狱。”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僧正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司农寺置,设令、丞,掌平准之事。隋初因之,炀帝时改隶太府寺。唐沿置,掌供官市易之事,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皆以时出卖。设令、丞、监事、典事等官职。官署名,汉置,掌平物价,其长官称令,有丞
官名。春秋卫等国置。乐官。大师属吏。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: “公饮之酒,使大师歌《巧言》之卒章。大师辞,师曹请为之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尚茶正”。清内务府所属御茶、膳房设有此官。
官名。辽朝大详稳司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大详稳司”。
官名,汉置。汉朝公府及郡国分曹办公,曹的正长官称“掾”,副长官称“属”或“史”。但也有称“副掾”的。《史晨后碑》载鲁国孔庙置副掾及百石卒史。
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。清初漕粮监兑之事,均由各府推官任之。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裁撤各省推官,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、通判。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:山东武定,江南江宁、苏州、松江、凤阳,浙江湖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、公人、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,较低者称为下名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《周书·颜之仪传》:“世宗以(之仪)为麟趾学士,稍迁司书上士”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司书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所掌与司会略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