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道部工务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铁道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《铁道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;二、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;三、铁道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;四、铁道终点及沿线附属区域市街港埠建设;五、铁道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购置的审核;六、铁道机厂材料工厂的建设管理;七、省有民有铁道工务的监督;八、其他一切铁道工程建设事项;九、国道工务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铁道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《铁道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;二、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;三、铁道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;四、铁道终点及沿线附属区域市街港埠建设;五、铁道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购置的审核;六、铁道机厂材料工厂的建设管理;七、省有民有铁道工务的监督;八、其他一切铁道工程建设事项;九、国道工务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本司事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左冯翊,而以左冯翊所属长安市长及丞主管之。东汉废。
唐高宗显庆二年 (657)分散骑常侍为左、右,隶门下、中书,皆金蝉、珥貂,左散骑常侍与侍中为左貂。指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左散骑常侍。唐高宗显庆二年,分散骑常侍为左右,属门下省和中书省,皆金蝉、珥貂,左散骑
武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征伐。曹仁曾任此职,不常设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官名,无固定职事。汉代郡太守所辟无职事的属吏皆称议曹、或议曹掾。《后汉书·吴良传》:“吴良,字大仪,齐国临淄人也,初为郡吏。”注:“《东观记》曰良为郡议曹掾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掌理周朝礼法典籍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 “命周人出御书,俟于宫。”杜预注: “周人,司周书典籍之官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专司周书典籍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记鲁国发生火灾,桓庙、僖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少府监。掌造内外局署所用印、伞扇、金银、佛塔等,尚辇和仪鸾局车具、亭帐,织染、文绣两署金线,赠邻国礼品等。设令、丞领署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明昌七年 (1196)并入祇应司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掌醢中士佐官,员十二人。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齐于王国置防阁四人,掌护卫之事。
见“都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