铜官
官署名。汉朝郡国产铜多者设铜官,置长、丞主之,掌采铜、铸作器用之事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丹阳郡设铜官。
官署名。战国楚置,掌铸钱。《七官考》:“《图书记》云‘楚设铜官,铸钱洲上,遂名铜官。’按《一统志》:‘铜官渚在胡广长沙府城北六十里,有洲,旧传楚铸钱处。’即铜官洲也。”汉朝在产铜郡县置铜官,设长、丞,掌开采铜矿。后世置废不定。见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丹扬郡》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署名。汉朝郡国产铜多者设铜官,置长、丞主之,掌采铜、铸作器用之事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:丹阳郡设铜官。
官署名。战国楚置,掌铸钱。《七官考》:“《图书记》云‘楚设铜官,铸钱洲上,遂名铜官。’按《一统志》:‘铜官渚在胡广长沙府城北六十里,有洲,旧传楚铸钱处。’即铜官洲也。”汉朝在产铜郡县置铜官,设长、丞,掌开采铜矿。后世置废不定。见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丹扬郡》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。由满赞礼或读祝官一员,笔帖式一员轮值。掌收发往来文书,监用印信等事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从七品,掌果木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;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及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的主官。参见“热、察、绥都统府审判处”与“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《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》,设总办一人,由大元帅简任,必要时得设会办、坐办等以辅助之;下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四人。公署内分置
官库名。宋朝置,隶太常寺,掌收储大乐祭器,设专知官一人,库子二人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将作寺的长官。见“将作寺”。
即侍御史知杂事。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丞。
官名,西汉置,或说掌制陶瓦。属少府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掌囚徒罪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:“属官有尚书、符节、太医、太官、汤官、导官、乐府、若卢、考工室、左弋、居室、甘泉居室、
清制,凡以“札”调动官员称札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