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统制
官名。清代军制,一万二千人为一镇,统辖一镇的军官称镇统制,也简称镇制、或统制,由副都统充任,掌帅全镇。其属官有正参谋官、二、三等参谋官、执事官、中军官、正军械官、正执法官、正军需官、正军医官、正马医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镇制》。
官名。清代军制,一万二千人为一镇,统辖一镇的军官称镇统制,也简称镇制、或统制,由副都统充任,掌帅全镇。其属官有正参谋官、二、三等参谋官、执事官、中军官、正军械官、正执法官、正军需官、正军医官、正马医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镇制》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义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制用语。即以铜铸成印章,在印柄系黑色的绶带,是标志一定官阶的服制,亦称铜印黑绶,规格在金印(章)紫绶、银印(章)青绶之下。汉朝规定吏秩在比六百石以上至千石者,多应用铜印黑绶。魏晋南北朝时,一些官职的
官署名。北魏有“崇虚都尉”。北齐置崇虚局,设丞。掌五岳四渎诸神之祭祀,管理京师、诸州道士名籍。隶太常寺太庙署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后官奄臣。掌王后,内外命妇衣服的保管及供给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内司服,奄一人,“掌王后之六服”,“辨外内命妇之服,”“凡祭祀、宾客,共后之衣服,及九嫔世妇。凡命妇,共其衣服。供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。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,与最高法院、高等法院相对称。设院长一人,由推事兼任。推事在六人以上的,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,管辖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政务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督办政务处设。次年併入内阁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研究奉旨交议事件,请旨裁夺。置政务大臣,无定额,由军机大臣、大学士兼充。参预政务大臣,各部尚书兼
宋朝大理评事别称。官名,也写作“廷平”。1、汉朝“廷尉评(平)”的简称,详“廷尉平”条。2、唐朝大理寺评事的别称。《容斋四笔·官称别名》:“大理为棘卿,评事为廷评。”3、宋朝大理评事的别称。
① 西汉丞相、御史大夫、车骑将军、前将军府,东汉太傅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府之合称。有时也指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、大将军四府。② 唐朝县尉别称。西汉指丞相府、御史府、车骑将军府、前将军府。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:
官名。东汉末置。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(211) ,曹操任夏侯渊行此职,督徐晃等军击太原贼帅商曜。时夏侯渊资序未得为征西将军,故以护军为名,但职掌同将军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以夏侯渊为之,掌督诸将及察举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三年(222)置,以曹休任之,假黄钺,督张辽等及诸州郡二十余军征讨孙权。职掌与征东将军同,而位在其上,多统兵出镇方面,都督数州诸军事。不常置。二品。晋朝沿置,二品,禄赐与将进同。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