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长河西(今大渡河西)军政。置招讨使二员,经历一员。下辖长河西管军万户府,置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长河西(今大渡河西)军政。置招讨使二员,经历一员。下辖长河西管军万户府,置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见“左藏库”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明元帝泰常八年(423)薛道千曾任此职、青州刺史,率军进攻南朝宋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,未见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均由上尉充任,掌发射鱼雷事务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
见“封疆大吏”。
战国时期官吏告假还乡。《战国策·秦策一》:“商尹告归。”官吏请假回家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高祖为亭长时,常告归之田。”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闾府文书之小吏。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宰辩告诸男名,书曰:‘某年、某月、某日、某生。’而藏之。宰告闾史,闾史书为二,其一藏诸闾府,其一献诸州史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梁州水次仓令”。
官名。宋代诸州管下人烟繁盛处置镇,与县同级,设监官或知镇主管,掌火禁或兼酒税之事。金沿设知镇,秩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