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官名。辽于上京、燕京置僧录,主管佛教事务,以僧人为之。金设于路,理决僧尼辞讼。元沿置,为路僧录司的主官,其下有僧判。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
官名。西晋王国属官,位在常侍下、侍郎上。东晋改居三军将军下,公侯伯子男诸国俱置。南朝宋、齐沿置。梁王、公、侯国亦置,掌管国相以下公文上奏。依诸国等级不同,自流外六班至流外一班不等。诸侯国可自行选补。十
官名。见“官告院”。
郎官别称。《汉书·杨敞传附杨恽》:“郎官故事,令郎出钱市财用,给文书,乃得出,名曰‘山郎’。”后因豪富郎日出游戏,贿赂公行,宣帝时杨恽为中郎将,罢之。指掌护卫而不值班的郎官。汉朝光禄勋属下掌护卫的郎官
官府文书名。即宋朝举主为被推荐人所撰荐举书。又称举削、奏削、荐削、荐牍。内容视推荐目的,如改官、荫补、应举等而有所不同。参见“职令状”、“京削”。
官名。见“同文寺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三品蕴位。属流外官,地位很低。
公府诸曹之一,见“公府中直兵曹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枢密院承旨司置,通署诸房公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,与都承旨通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。西夏仁宗时亦置,为枢密院承旨司副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