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下通事令史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纳奏文案。见《魏书·范绍传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纳奏文案。见《魏书·范绍传》。
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
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、太仆寺,上林苑监、内官、印缓二监,长芦盐运司,大宁、万全二都司,河间等十二卫,及
官名。元置,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制,属中书省,员额一人。
官名。北武库署次官,南朝梁、陈置,员二人。梁流外三品蕴位。
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东汉授予乌桓等少数族首领。《后汉书·乌桓传》:“是后乌桓稍复亲附,拜其大人戎朱廆为亲汉都尉。”官名,东汉置。《后汉书·乌桓传》:“(乌桓率众王)无何乞降,鲜卑走还塞外。是后乌桓稍復亲附,拜其大人
枢密院简称。
官署名。大都督虽设置于三国时期,但开始是为战争而临时设置的加官,无固定府属。晋、南北朝皆不常置,府属情况不详。北齐文宣帝天保九年(558),济南王以太子监国,因立大都督府,与尚书省分理众事,开府置佐,
蒙古语,即“投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