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典音律。见《三国志·杜夔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音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虁传》:“弟子河南邵登、张泰、桑馥,各至太乐丞,下邳陈颃司律中郎将。”
官制用语,指花言巧语、巴结奉承,歪曲事实,陷害忠良的“奸臣”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奸臣在朝,国之残也;谗臣在中,主之蠹也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司天台。掌天文。设官女真、汉人各六员。明、清属钦天监。掌观天象,凡晴雨、风雷、流星、异星,按日记注,汇录成册,进呈上阅。设有五官灵台郎、五官监候、博士、天文生等,分掌各事。明清钦天监
官名。见“公府刺奸曹”。
服饰名。见“马褂”。
宋朝军职名。五代后周,殿前司骑兵铁骑军和步兵控鹤军各分左、右厢,设铁骑控鹤四厢都指挥使总领之。宋太宗时,铁骑军改捧日军,控鹤军改天武军,设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统兵官。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为
① 官名。春秋时秦国置,掌握军政。大权,相当其他各国的卿。《左传》襄公十一年:“秦庶长鲍、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”。② 爵名。战国秦置。意即众列之长。有左庶长、右庶长、驷车庶长、大庶长等名,分别为二十等
官署名。明洪武元年 (1368) 始设,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。四年革。
参见“典校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三国魏、吴皆置,掌监督刺探军政大臣,为帝王耳目,校曹,又名“校事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顗传》:“夫校事,吏民之仇也。先帝末年,虽有吕壹、钱钦,寻皆诛夷。以谢百姓,今
宋朝贡举名目之一。又称“恩科”。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,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,参加附试。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,则称正奏名。太祖开宝三年 (970) ,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,具名奏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