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军部调查员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 (1910) 设,俱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次军官充之,无定员。驻札各省,掌调查各省军人、军事之情况,以报告本部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 (1910) 设,俱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次军官充之,无定员。驻札各省,掌调查各省军人、军事之情况,以报告本部。
僧官名。(1) 中央设置,相当于僧正。南朝宋泰始元年(公元465年)明帝诏僧瑾为“天下僧主”,管辖全国僧尼。南齐沿置,永明元年(公元483年),武帝敕玄畅、法献同为僧主,“分任南北二岸。”南齐末,以法
官名。见“司会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秘书长官,掌管禁中文事,并参议国政,权任很重。《魏书·李冲传》:“高祖初,以例迁秘书中散,典禁中文事,以修整敏惠,渐见宠待。迁内秘书令,南部给事中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指京官外用。其例始于顺治十年(1653),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、道。后又定为: 詹事、侍读学士、中允、编、检可外用布政使、按察使、参政、副使等官。康熙二十五年(1686)翰林官外
即“都督中外诸军事”的省称。
爵位制度。三等爵即三等爵级,即公一级、侯伯一级、子男一级。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,两者相互为用。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;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: 公食其半,侯伯食三分之一,子男食四分之一。《周礼》载
清朝官员向皇帝呈递的名衔牌。因于御膳前呈递,故名。清制,凡文武官员值班、奏事或被引见之日,均各按品级,分别以红、绿两色牌写明衔名,由奏事处递进皇帝阅览,称红头牌、绿头牌。用红头牌者,为宗室王公; 用绿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侯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军事。
官名。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大通桥之主官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,差户部汉司官一人充任。康熙四十七年(1708)设满、汉各一人,由京、通十三仓监督中拣选派充。掌理石坝运到漕白二粮抽验斛面之事,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