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俊中士
官名。见“雄俊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雄俊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边远州属官,有以侯爵担任者。见《梁书·张缅传》、《陈书·岳阳王叔慎传》。
西周召公奭任太保官职时的官号。《旅鼎铭》:“惟公太保来伐反夷牟,在十又一月庚申。”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技巧令副职。成帝建始二年(前31)省。官名,汉武帝初置,属水衡都尉,为技巧令之佐,掌工艺技术技巧。成帝建始二年省。参看“技巧令”条。
官名。明清宗人府、都察院、通政司以及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、府所属经历司之主官。掌往来文移之事。每司设一至二人不等。明朝宗人府、都察院、通政司所属者分别为正五品、正六品、正七品,清朝则为正六品、从六品、正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卤簿仪仗车辂法服等事。见《金史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代兵部所属有法物库,掌卤簿、仪仗、车辂、法服等事。主官为法物库使,从六品;有副使,从七品;直长,正八品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原称“伊都额真”,雍正元年(1723)改。汉译为“班领”。
“提督学政”之别称。郡提督学政,参看“学政”条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 置,为将作监次官。炀帝改将作少匠、将作少监等名。参见“将作监”、“将作少监”。
唐德宗以后,有大狱,即以御史中丞、刑部侍郎、大理卿合议审理,称大三司使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。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,在吏部候选。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,每月掣签一次,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。出钱请免抽签,指定某处候补者,称指省或指分。清制,设有补授实缺的官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