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谟将军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八品上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八品上。
指天子。《逸周书·文传解》:“从生尽养一丈夫。”注:“一丈夫,天子也。”
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① 泛指任职官吏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,而司事莫至,是蔑先王之官也。”② 官名。(1) 传说少皞氏掌营造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鹘鸠氏,司事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国家营事,缮治器物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“太安(302—303)中,并州饥乱,勒与诸小胡亡散,乃自雁门还依宁驱。北泽都尉刘监欲缚卖之,驱匿之,获免。”
阶官名。金朝内侍二十五阶之第三阶,秩从四品下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四品下,称成韶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县自治机关。清末标榜地方自治,于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颁布《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》,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。民国初年沿设,而制度略有改变,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,相当于县议会。其议决事项如下:一、县岁出,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下辖南、北窑场与琉璃局。
官名。“司户参军事”省称。官名。唐代县有司户,掌户口帐籍等事。唐制:在县为司户,在州为司户参军,在府为户曹参军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五·总论郡佐》。
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。掌理关于作战负伤的军人治疗与优抚方面的工作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说:“专司收养受伤贼匪,为功臣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