革职责问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制,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,称为革职责问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制,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,称为革职责问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员一人,为太府卿副贰,四班。陈因之,八品、六百石。北魏亦置,位次太府少卿,七品。北齐置为太府寺属官,七品。隋朝沿置,员六人,初正七品,炀帝改从五品。唐初员五人,太
官名,三国魏置,为纸署长官,九品,掌纸署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5) 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七班。
因父兄功绩保任授予官职。汉朝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,得任其同产(兄弟)若子一人为郎。任子一般为郎官,或太子官属。哀帝下诏废除,旋复。东汉因之,公卿、校尉、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。东汉桓、灵时,宦
官名。北宋真宗天禧四年(1020)置,以三品以上官充任。三品以下官领其事,则称管勾或权判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置,以授光禄司大官、珍羞、良酝、掌醢四署署丞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职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 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四人,秩正九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改为从七品。又,南京工科亦设一人。分掌阅视军器局,巡视节慎库
官署名。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十人。南京兵科亦设给事中一人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六科自
清朝对中央各部、院所设七品官之俗称。参见“小京官”。官名。清代六部诸司中有七品小京官,为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之下的司员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一酂行政事务的长官。《周礼·地官·酂长》: “各掌其酂之政令。以时校登其夫家,此其众寡,以治其丧纪祭祀之事。”参见“酂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一酂之政令。《周礼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