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鸿胪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鸿胪寺为同文寺,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,见《汉书·董贤传》。
使职名。详见“观军容宣慰处置使”。官名。唐朝设此官,为监视出征将帅的最高军职,以掌权宦官担任。《新唐书·鱼朝恩传》:“九节度围贼相州,以朝恩为观军容、宣慰、处置使。观军容使自朝恩始。”
明代五军附属营之一。设坐营官一人,掌操练京卫幼官及应袭舍人。共分四司,每司设把总一人。
官名。见“司闺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御史台五使之一,专掌祭祀入阁监食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唐有廊下食使,宋初改称廊下使,属御史台。以御史临时充任,专掌入閤监食。元丰改制后废。参见“廊下食使”。
元朝官署名。简称河南江北行省、河南行省、河南省。秩从一品,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省治汴梁(今河南开封),辖十二路、七府、一州军民政务。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、安徽、江苏三省江北地区。置丞相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顾问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三十二人,以“著有勋劳及富有政治上学识经验者任之”。除专任者外,现任国务大臣及宗人府、内务府大臣得兼任顾问大臣。掌参与本院各项顾问事件的审议。
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别称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专司粮储及盐务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、停大梁道兼理之责。专职道员名。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,唯河南置粮盐道一人,兼理粮政与盐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