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食邑

食邑

受封者所享有的封地。收其租税而食,故名。又称采邑。春秋时晋国将县邑分封给大夫,作为俸禄形式。汉初,诸侯王、列侯对其封邑还享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,景帝后逐渐被剥夺,仅可敛取封邑内民户的租税,数量按户数多少计算; 食邑随爵位黜升而损益,亦得世袭,魏晋南北朝各朝皆置。其制大抵是受封者分成食封户所纳租税,其邑可在本邑也可不在本邑。西晋: 诸国三分食一; 东晋: 九分食一; 北朝北魏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食邑者,王食半,公三分食一,侯伯四分食一,子男五分食一; 北齐制: 王三分食一。公以下四分食一。又,自三国魏始有些爵位是虚封,有爵位但不食租,没有食邑。宋承唐制亦置。为宗室及官员的一种加衔。有二百户、三百户、四百户、五百户、七百户、一千户、二千户、三千户、四千户、五千户、七千户、八千户、一万户,共十四级。宰相、亲王、枢密使经恩加一千户,两府、使相、节度使七百户。宣徽使、三司使,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直学士,文臣侍郎、武臣观察使、宗室正任以上,皇子上将军、驸马都尉加五百户。宗室大将军以上加四百户。知制诰、待制及文臣少卿监、武臣诸司副使、宗室副率以上,以及承制、崇班、军员等,初该恩加三百户。承制、崇班、军员再该恩加二百户。亲王、重臣有特加至万户者。开国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等爵,皆随食邑而封。三百户已上封男,五百户已上封子,七百户已上封伯,一千户已上封侯,二千户已上封公。


即封地、封邑。因食其租税,故曰食邑。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:“赐食邑于宁秦。”“赐食邑平阳。”“高祖六年赐爵列侯,与诸侯剖符。世世勿绝。食邑平阳万六百三十户,号曰平阳侯,除前所食邑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业尔仓巴

    清代西藏官名。管粮,秩五品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理藩院·设官·西藏官制》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职掌为管理粮食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
  • 司律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典音律。见《三国志·杜夔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音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虁传》:“弟子河南邵登、张泰、桑馥,各至太乐丞,下邳陈颃司律中郎将。”

  • 内司服奄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内司服奄一人,女御二人,掌王后的衣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内司服奄中士,正二命;内司服奄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司内上士。

  • 就职

   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公布的《公务员服务法》中规定:“公务员接奉任状后,除程期外,应于一个月内就职,但具有正当事由,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,得延长之。其延长

  • 小夏采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次官,佐夏采下大夫掌帝王丧葬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夏采下大夫”。

  • 王子院

    官署名。辽北面官。掌王子各帐之事。设王子太师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皇族帐官,掌皇子各帐之事。设王子太师、王子太保、王子司徒、王子司空诸官,下设王子班郎君,掌王子侍应之事。

  • 三司河渠案

    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
  • 外火器营

   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。专习鸟枪,营兵为鸟枪护军,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。设翼长一人,署翼长营总一人,营总三人,鸟枪护军参领四人,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,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,分掌训练之事。

  • 皮角场库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收储骨、革、筋、角、脂、硝等物,以供制造军器、鞍辔、毡毯,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或内侍充任。初分三库,真宗景德三年(1006)并为一库。

  • 大射正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射人之长官。主管公卿大夫朝觐宴享时的大射礼仪。《仪礼·燕礼》: “若射,则大射正为司射,如乡射之礼。”郑玄注:“大射正射人之长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