驿传道
官名。明朝于各省设置。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掌本省驿递之事。浙江、山西、陕西、福建、广西、贵州以清军道兼,河南、江西、四川以屯田道兼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清时设置,明代按察司多以副使或佥事一人管理驿传事务,称为驿传道,唯江西、河南、四川以屯田道兼之。清代的驿传事务多由他道兼理,以分巡道兼理者,如河南的河陕汝道,兼水利、驿传,湖南的岳常澧道,兼驿传、商埠、关务。以兵备道兼理者,如新疆镇迪道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省设置。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掌本省驿递之事。浙江、山西、陕西、福建、广西、贵州以清军道兼,河南、江西、四川以屯田道兼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清时设置,明代按察司多以副使或佥事一人管理驿传事务,称为驿传道,唯江西、河南、四川以屯田道兼之。清代的驿传事务多由他道兼理,以分巡道兼理者,如河南的河陕汝道,兼水利、驿传,湖南的岳常澧道,兼驿传、商埠、关务。以兵备道兼理者,如新疆镇迪道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改原都镇抚司而置。后改留守都卫。八年复为留守卫。详见“留守五卫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,员额八人,流外四品,掌与咒禁师同,惟地位稍低。参见“咒禁师”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,各一人,从八品,佐奉祠正掌王府中祭祀、乐舞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 (1565) 革。
官名。汉代寝令的属官,《西汉会要·职官一》有寝郎冯参。参见“寝令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,以南北作坊副使改置,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,改武阶官名,换为武显郎。
亦称“兼衔”。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。凡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、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、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。又总
官名。隋初为司农寺京市署长官,置二员,正八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置京师、东都诸市令五员,隶太府寺。
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寝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扇伞灯烛。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时置,员额三人,为尚寝的属官,掌扇伞灯烛。
官名。北宋置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 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略郎。
官立学校。始置于辽道宗清宁元年(1055)。设博士、助教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