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与左长史共同处理日常政务,位在其下,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仆射。参见“太府”。
清朝大朝会时官员排班行礼之位标。其物仿明朝木制朝牌之例以铜铸,呈山状。高约三十厘米,中空,底面呈扁圆形,长径三十九厘米,短径约二十四厘米,上嵌铸满汉字品级阶位。每举行典礼之时,摆列太和殿前丹墀内御路两
西周晚期所称南方诸侯的伯长。《驹父盨铭》: “南仲邦父命驹父即南诸侯率高父,见南淮夷。”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八品,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一员,从九品,掌签署文簿、巡察匿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所设诸行台高级官员,为行台尚书令副职,尚书令缺或未置,则为行台最高长官,分左、右则左居右上。隋朝置为行台省副长官,左、右任置一员,视从二品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,诸道行台尚书
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官名。清末总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一人,从三品,请简。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,调度司法警察官吏,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文化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文书名。明清土官之任职凭证。凡新封授、承袭之土官,均由吏部或兵部颂发,上书土官之官职、世系及袭职年月。新袭职之土官在领取新号纸之前,应缴回原号纸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