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奚六部监治官,主兵事。亦称“奚王府监军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时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,掌上林苑川泽产品以供宫廷生活之需。洪熙元年(1425)并入本监蕃育署。
官署,衙门。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“坏败豲道县城郭官寺及民室屋。”颜师古注: “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”。官署。《汉书·孔光传》:“奸轨放纵,盗贼并起,或攻官寺,杀长吏。”
官名。明朝行人司副长官,左、右各一人,从七品,专掌奉节出使诸事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著帐郎君院官员,在著帐郎君节度使之下,掌著帐郎君族属之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,置司建康 (今江苏南京),监治宁国、徽州、饶州、集庆、太平、池州、信州、广德等路。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三年,迁司于宁国路 (今江苏宣城)。二
即“总理全营事务翼长”。
官名。①南宋置。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始设于都督府,六年,又设于诸大将之下。均以朝臣充任。先是以总制财赋为名而设,后实专掌报发御前军马文字,与闻军政。②清朝设于虎枪营及内务府。虎枪营总领,康熙二十三
官名。主相玉之官。又称“玉尹”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韩非子·和氏》:“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,奉而献之厉王,厉王使玉人相之。”《新序·杂事五》:“荆人卞和得玉璞而献之荆厉王,使玉尹相之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掌管采伐宫殿营造所需材木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(孝文帝)迁都洛阳,以(裴)宣为采材副将。”